李、潘两家同住李村。李家有子李敏,潘家有女潘梅,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李家出工,在李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三间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李敏和潘梅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李、潘两家为此

admin2012-05-15  37

问题 李、潘两家同住李村。李家有子李敏,潘家有女潘梅,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李家出工,在李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三间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李敏和潘梅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李、潘两家为此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    )。
A.李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李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李家适当补偿
D.李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选项 A、 
B、 
C、 
D、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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