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王某从胡某处购买一处房产,约好友李某一同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疏忽,将所有权人错误登记为李某,王某当时并未察觉。王某因长期在国外居住,将该房屋交由李某保管。某日李某以该楼房作为抵押向赵某借款20万元,双方同去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此同时
王某从胡某处购买一处房产,约好友李某一同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疏忽,将所有权人错误登记为李某,王某当时并未察觉。王某因长期在国外居住,将该房屋交由李某保管。某日李某以该楼房作为抵押向赵某借款20万元,双方同去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此同时
admin
2022-01-18
47
问题
王某从胡某处购买一处房产,约好友李某一同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疏忽,将所有权人错误登记为李某,王某当时并未察觉。王某因长期在国外居住,将该房屋交由李某保管。某日李某以该楼房作为抵押向赵某借款20万元,双方同去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此同时也将房屋出租给谢某,收取2年租金2万元。后因李某不能按时还款付息,便与赵某协商将该楼房拍卖偿还借款,并与谢某协商退还其租金,让谢某搬离,谢某不同意。另外,王某得知此事后一方面要求房管局撤销错误登记并确认其为所有权人,一方面坚决反对赵某拍卖楼房。因最终无法达成协议,王某遂将李某和赵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者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请问:
李某和赵某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选项
答案
抵押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虽因房管机关的错误登记,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某,但这一登记依然具有公信力。王某因长期居住国外,将该房屋交由李某保管,赵某是善意第三人,故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抵押权应成立,抵押合同有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HC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学概论题库法学类分类
0
法学概论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______指要保证大众传播从业人员在本国或国外都能得到保护,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保证他们获得开展本职工作的最好条件。
高登描述的媒介融合的形式。
对广播节目的“使用”功能最早进行了调查的是( )。
下列关于群体意识的说法错误的是
审美发生的基本前提是
将审美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大风格的说法,属于审美形态的众多代表性观点中的哪一类【】
只揭示审美赖以发生的物质前提,并未能真正切人审美如何发生的内在机制的学说是【】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为卷烟做广告的规定,在我国最早见于【】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主要有以下情形:________。同样情况,________对待;不同情况,________对待。反复无常。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行政行为无效()
随机试题
测定胎儿一胎盘功能下列哪项方法最常用
我国价格实行的机制是
涉税犯罪+行政处罚+刑事诉讼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问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江某盗窃李某的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关于江某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数据仓库的主要作用是使系统内各个数据库()。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不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删除Employee表中职工号为“19620426”的记录,正确的SQL语句是
HowInterpretersWork?Ⅰ.UnderstandingA.Aboutwordsandexpressions—【1】wordsmaybeleftout:—Ifnotknowi
Manyunsuccessfulpeopleregretfortheir(lose)______you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