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admin2022-04-28  48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选项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B、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员工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C、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答案C

解析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1)普通股票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2)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支付: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Gc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