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系某大学教授,2006年10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在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两篇,取得稿酬收入1200元(并拿山4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和700元; (2)在A国某大学讲学取得酬金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admin2009-03-15  23

问题 中国公民王某系某大学教授,2006年10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在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两篇,取得稿酬收入1200元(并拿山4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和700元;
(2)在A国某大学讲学取得酬金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2000元;
(3)将其拥有的唯一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220000元,该房产造价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4000元;
   (4)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
   (5)为某集团公司翻译技术资料取得200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分项计算王教授10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1)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公益捐赠限额:(1200-80.0)×30%=120(元)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1200-800-120)×20%×(1-30%)=39.2(元);7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1国收入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额) =30000×(1-20%)×30%-2000=5200(元) 王某在1国实际缴纳的税款2000元,低于扣除限额,因此,可以全额抵扣,并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款3200元(5200元—2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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