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本法条的内容。

admin2012-09-29  37

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本法条的内容。

选项

答案(1)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第2款规定的是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无过错责任,地下设施致害责任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2)从责任主体上看,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人,地下设施的责任主体是管理者。(3)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下设施致害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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