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江于2013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13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

admin2015-05-14  38

问题 孙长江于2013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13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14年7月6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1)孙长江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因为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任意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立有的数份遗嘱内容发生抵触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孙长江的遗产应当按照限定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方式清偿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和分割遗产。首先,应当用尚未处分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遗嘱处分的财产支付。其次,一如果没有债务,孙长江未处分的6万元债券按照法定继承由孙长虹和孙长河均分。再次,孙长虹和孙长河还可以按照公证遗嘱分别分得一套房屋和10万元存款,孙长江的女友接受遗赠后可以获得10万元存款。因为,《继承法》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8I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