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2年4月土地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双方纠纷暂时平息,事隔一个月,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遂要求县土地局重新处理此事,将宅基地确权给自己。2002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称该问题已经处理过,原处理行为

admin2015-11-05  38

问题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2年4月土地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双方纠纷暂时平息,事隔一个月,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遂要求县土地局重新处理此事,将宅基地确权给自己。2002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称该问题已经处理过,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四处上访申诉。2006年张某到市土地局申诉,要求市土地局撤销县土地局于2002年颁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市土地局经审查答复张某,县土地局颁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了张某要求撤证的请求。
    问题:
在2002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以后,原宅基地确权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选项

答案起诉期间仍从2002年4月起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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