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
admin
2016-07-11
32
问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
选项
A、权力机关的干涉
B、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
D、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案
D
解析
依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1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谢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田某,男,21周岁,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作出判决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在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提出:自己犯罪属一时激愤,现在非常后悔,他相信自己能够有机会报答社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为了不影响自己的
甲盗窃了一批珍贵的古董文物,为了避免罪行暴露被抓,他将文物藏在自己的私密地窖内十年之久。多年之后,甲见文物被盗风波已经渐渐平息,遂将文物拿出,为了方便携带和销赃,甲将部分文物砸碎。下列选项中对甲盗窃珍贵文物的行为和砸碎珍贵文物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张三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向郭某放高利贷200万元,期满后一年仍不归还,本金利息已至400万元,郭某仅答应最多偿还250万元,其余数额不认。张三于是找到其骨干成员李四,让其去追回其余债款,并叮嘱不要有过激行为。李四找到郭某,发生口角后厮打起来,李四拔起手
张三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向郭某放高利贷200万元,期满后一年仍不归还,本金利息已至400万元,郭某仅答应最多偿还250万元,其余数额不认。张三于是找到其骨干成员李四,让其去追回其余债款,并叮嘱不要有过激行为。李四找到郭某,发生口角后厮打起来,李四拔起手
甲为了杀乙,于2013年9月12日先后三次向乙的水杯中投毒,投放的剂量分别100mg、200mg、300mg。甲对乙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使乙脱离了生命危险,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张三欲杀李四,遂向李四开枪,却不想一只小狗从张三腿边擦过,导致张三手一抖,子弹从李四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李四同行的王五,导致王五重伤,送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医院消毒不规范导致伤口严重感染最后死亡。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构成:()
下列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关于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随机试题
关于胸部体层摄影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14.2B、18.6C、15.8D、16.4A从每行来看,第一项-第二项+4=第三项。6.4-3.9+4=6.5,6.8-4.6+4=6.2,(14.2)-7.2+4=11。
房屋租赁具有下列特征()。
幼儿园课程就是()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能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发现事物的本质,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________反映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应该记载新的发现和新的结论,________使人们获得新的知识。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是对()签发的类似于支票的凭证。
A、Buyinganairticket.B、LookingforhisIDcard.C、Checkinginattheairport.A此段对话中男士说的是:我想买张去巴黎的飞机票。女士说的是:我能看一下您的身份证吗?问题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