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7题)

admin2021-05-31  38

问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7题)

选项 A、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C、法院可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

答案A,B,C

解析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A选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2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四)当事人双方同意简化的。”B选项中,“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正确。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C选项中,“法院可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表述正确。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方式为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法条并没有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隶件可以不开庭径行判决。作为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理方式均为开庭审理。因此,D选项中“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于法无据,D选项错误。    A、B、C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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