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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2010年1月1日,A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A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A公司,A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A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A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假设2010年1月1日,A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A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A公司,A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A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A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admin
2012-08-15
33
问题
假设2010年1月1日,A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A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A公司,A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A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A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08年l1月,A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
②2009年2月,A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50万元的货款债权;
③2009年8月,A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情况:
①2009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已的控股公司;
②2009年11月,A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0年1月lO日,A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A公司欠宏达公司2008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9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A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A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A公司与宏达公司的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该人民法院不能继续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于另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因此,该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的强制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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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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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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