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4年5月1日到6月2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7—8月份提供装潢劳务获得收入85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6-07-29  28

问题 张某于2014年5月1日到6月2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7—8月份提供装潢劳务获得收入85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设计业务分两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C、设计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40元
D、装潢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1700元
E、张某设计和装潢业务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540元

答案B,C

解析 设计劳务取得3次收入属于张某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应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设计劳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 5000+3500)×(1—20%)×30%一2000=4840(元);提供设计劳务和装潢劳务不属于同一项目,不能合并纳税。装潢劳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8500×(1—20%)×20%=1360(元)。个税合计= 1360+4840=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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