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7-06-16
78
问题
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供货商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
B、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供货商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供货商应按合同约定交货,若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甲供货商有确切证据,因此甲供货商可以中止履行债务,不按合同约定交货。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若乙公司提供了担保,那么甲供货商应恢复履行债务。因此,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vk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6月14日,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以下属于“四个最严”的有()。
第一次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论断的会议是()。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是()。
下列关于股份和股票的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体现了()。①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化学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终目标是实现()。
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主要包括()。
从吹嘘喝绿豆汤的张悟本,到宣称“每天一个地瓜保证不得癌症”的林光常,到宣扬“生吃泥鳅能去火”的马悦凌,“神医”能够大行其道,反映出()。
随机试题
美联储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主要调整的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燃油蒸气回收装置的作用是防止从油箱内排出的燃油蒸气对大气的污染。()
A市的甲公司指派乙开车将一批货物运往丙公司,在返程途中,乙与居住在B市的丁驾驶的私家车于C市相撞。后相撞车辆拉往D市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甲公司起诉丁,请求其赔偿事故损害。在诉讼中,丁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费共计500元。经有管部门开出证明,本案双方都有
一幢位于7度设防烈度区82m高的办公楼,需满足大空间灵活布置的要求,则采用下列哪种结构类型最为合理?
下列各项经济业务,不会引起资产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之一是()。
下列选项中,被誉为周口淮阳“七台八景”之一的是()。
师生关系在人格上是()的关系。
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与深水期,改革要紧紧围绕群众。请谈谈你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看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