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监管体制总体特点为“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多部门配合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 )

admin2017-10-16  46

问题 我国反洗钱监管体制总体特点为“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多部门配合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我国反洗钱监管体制总体特点为“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一部门主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多部门配合是指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vS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