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dmin
2014-07-21
43
问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选项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
4
解析
在做本题时,首先要确定合同中所附要求属于条件还是期限。虽然这一要求中出现了“年底”这一期限,但其实质内容走“设备有富余”,因此这一要求是条件,而非期限。由于所附条件是使合同的生效时间推迟至年底,而且是一个肯定性的陈述,因此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肋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u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作出最终裁决:“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是()
某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为缓解市内交通拥堵情况,制定了一项“禁摩令”,规定在市内某些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该法规施行后,指定路段的拥堵情况得到大幅改善,但与此同时对摩托车用户的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运用宪法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该市制定“禁摩令”的权限
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是()
2010年春,某市警方在“扫毒”行动中抓获数十名涉嫌吸毒的违法人员。为了强调毒品的危害性,阐明警方严厉打击毒品的决心,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然后带着涉案人员绕市环行一周,以警示民众。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
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下列用益物权类型中,属于《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有
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该,2年期限属于()。
随机试题
在区间[0,1]上函数f(x)=nx(1-x)n的最大值记为M(n),则M(n)=____________.
物流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可用4个D来概括,其中4D是()
肺痈之溃脓期,治疗方法应选用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做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
影响创造性的因素有哪些?
某学者在其著作中谈道:“486年,克洛维率领部众在高卢北部苏瓦松一举击溃西罗马的残余势力,夺取了罗马人在高卢占据的最后一块领地。这次战役为王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该学者所说的“王国”是指()。
【2014年四川雅安】教师公正的内容是坚持真理,秉公办事,多奖少惩。()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购进一批甲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进行研究,但效果并不好。后乙厂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
公文的主体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字号等。()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囊胚外表是一层扁平细胞,可发育成胚胎的支持组织如胎盘等;中心的腔称为囊胚腔,腔内侧有内细胞群。内细胞群在形成内、中、外三个胚层时开始分化,内胚层分化形成肝、肺和肠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