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的财务报告于2018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

admin2018-09-19  29

问题 AS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的财务报告于2018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如无特别说明,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一: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发生如下事项:
①AS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A企业通知,A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AS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50%。该业务系AS公司2017年3月销售给A企业一批产品,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于3月份收到所购商品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A企业应于收到所购商品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A企业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2017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2017年12月31日AS公司该项应收账款按10%提取了坏账准备。
②AS公司2018年2月10日收到B公司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AS公司2017年11月1日销售给B公司的一批产品,价款为600万元,产品成本为400万元,B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AS公司收到B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B公司协商,因此.AS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③AS公司2018年3月15日收到C公司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并支付货款。该业务系AS公司2017年12月1日销售给C公司的一批产品,价款为200万元,产品成本为160万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0 2017年12月10日C公司支付货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
④2018年3月2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S公司需要赔偿D公司经济损失87万元,并支付诉讼费用3万元。AS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已经支付。该业务系AS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合同规定AS公司在2017年9月供应给D公司一批货物,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D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D公司通过法律要求A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AS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含诉讼费用3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⑤2018年3月15日,AS公司与E公司协议,E公司将其持有的60%乙公司的股权出售给AS公司,价款为10 000万元。
⑥2018年3月7日,AS公司得知债务人F公司2018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AS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不能收回。
该业务系AS公司2017年12月销售商品给F公司,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在2017年12月31日债务人F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⑦2018年3月20日,AS公司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制订提请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资料二:2018年4月1日,AS公司总会计师对2017年度的下列有关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并要求会计部门予以更正。
①2017年12月31日,AS公司存货中有400件A产品,A产品单位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其中,300件A产品签订有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每件产品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为130万元;其余100件A产品没有签订销售合同,每件产品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预期为118万元。销售每件A产品预期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金(不含增值税)为2万元。此前,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AS公司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400
并于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50万元。
②2017年,AS公司以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抵偿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AS公司所编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120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资本公积    23
③2017年12月31日,AS公司Y生产线发生永久性损害但尚未处置,可收回金额为零。Y生产线账面原价为9 000万元,累计折旧为6 900万元,此前未计提减值准备,也不存在暂时性差异。Y生产线发生的永久性损害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2017年12月31日,AS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 100万元(假定税法同会计的计提折旧方法相同)。AS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2 1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100
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万元。
④2017年AS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厂房)。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580万元,累计摊销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570万元,另支付补价6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AS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506
    累计摊销    80
    贷:无形资产    580
    银行存款    6
要求:
根据资料一,判断上述业务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若为调整事项,则编制调整相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业务①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234 贷:坏账准备 [585×(50%一10%)]234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25%)58.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8.5 业务②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贷:应收账款 702 借:库存商品 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400 借:坏账准备 (702×5%)35.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35.1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一400)×25%]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8.78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5.1×25%)8.78 业务③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贷:其他应付款 23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费用 4 借:库存商品 1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16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160一4)×25%]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9 借:其他应付款 230 贷:银行存款 230 业务④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30 预计负债 60 贷:其他应付款 9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25%)2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60×25%)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借:其他应付款 90 贷:银行存款 90 业务⑤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 该交易对AS公司来说,属于发生重大企业合并,应在其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告时,披露与此非调整事项有关的购置股份的事实,以及有关购置价格的信息。 业务⑥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 由于这个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因此,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业务⑦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uO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