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有下述哪些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admin2013-06-09  40

问题 赔偿义务机关有下述哪些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选项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D、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答案1,2,4,8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非财产性民事责任的适用。《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该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该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卞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据此,ABCD正确。共有5种情形适用非财产性民事责任,此为司法考试的热点之一,望考生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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