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中,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 )。

admin2022-05-11  13

问题 (2017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中,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          )。

选项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决定合伙企业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C、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D、参与决定出售合伙企业房产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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