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财政部门,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对此,应当( )。

admin2021-08-12  31

问题 某县财政部门,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对此,应当(    )。

选项 A、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B、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理
C、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理
D、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8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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