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不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

admin2019-04-30  44

问题 背景资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不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
(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则停止支付,余额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如下表所示。


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止8月份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选项

答案(1)7月份扣回的预付款=100×50%=50(万元)。7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60一50=110(万元)。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30—50=80(万元)。 (2)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590+110+80=78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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