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卷一第11题)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T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6月1日。一篇2011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admin2018-06-28  24

问题 (2013年卷一第11题)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T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6月1日。一篇2011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

选项 A、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B、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C、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

答案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10-5.4“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新颖性”中规定:“一种已知产品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产品。例如,产品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产品X不具有新颖性。但是,如果一项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产品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发明的实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本题中,选项A要求保护的是一种杀菌组合物,同时用制备方法加以限定,而以相同方法制备的组合物已在对比文献中公开,制备方法限定“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没有为该申请组合物本身带来新的特征,因此,两种组合物实质相同,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同理,选项C中用“可以杀菌”限定“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实质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选项B中“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选项D中的“一种杀菌方法”请求保护的是对比文献中并没有公开的“已知物质的新用途”,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此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选项A、B、C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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