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2-02
35
问题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由乙承担
B、应当由丙承担
C、应当由乙、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D、甲有权要求丙对其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
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3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本题中,由于乙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属于直接侵权责任人,故甲的损害应由乙承担。选A项,不选B、C项。D项错在:只有在侵权人乙逃逸或者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甲才有权要求丙给予适当补偿,而本题题干中交代的情形是,乙是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的,因而无须要求丙对甲的损害给予补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i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起算时间是()。
试述假释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负刑事责任。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法律行为的有()。
甲、乙二公司在丙地签订购买甲公司在丁地的房屋一幢,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交付房产的履行地点是()。
刘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刘某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间、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刘某在2004年9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问给自己的长子继承,存款1万元给孙女。”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随机试题
enhancecostspriceunifyingEuro’sdevelopfundamentallyeliminationstabilitysing
在ICD-10中,肾小球疾病(N00-N99)的分类轴心是
血中具有生理作用的钙是
女,25岁。乏力,皮肤色素沉着3年余。经常感冒,食欲差,偶尔恶心,呕吐。查体:P90次/分,BP90/60mmHg,全身皮肤较黑,掌纹、乳晕色深,齿龈、颊黏膜也可见色素沉着,余未见异常。该患者替代治疗应用()
根据《消防法》规定,下列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的是()。
在债券持有期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一般会随之下跌。()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采取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法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支持变革理论认为只有在()认为需要变革时,变革才能发生。
Doyouwakeupeverydayfeelingtootired,orevenupset?Ifso,thenanewalarmclockcouldbejustforyou.Theclock,c
认证(authentication)是防止( )攻击的重要技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