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0月9日,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东华园社区红色宣传长廊里坐满了小区居民,90岁高龄的安业兴正在讲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来社区考察时的情景。老人动情的讲述,赢得了居民们的阵阵掌声。 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华园社区实

admin2021-11-02  30

问题 1.2019年10月9日,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东华园社区红色宣传长廊里坐满了小区居民,90岁高龄的安业兴正在讲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来社区考察时的情景。老人动情的讲述,赢得了居民们的阵阵掌声。
    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华园社区实地了解抚顺市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情况。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后,东华园社区党总支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实际成效,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不断提高辖区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68岁的居民刘玉艳说:“好事接二连三,住房改善了,总书记又来看我们。我要多为社区、居民做贡献,感谢党的恩情。”
    “总书记到东华园最关心的就是民生问题,我们要办好民生实事,让居民的生活越来越好。”据东华园社区书记王淑华的介绍,社区党总支坚持学习教育、检视整改一体推进,直面百姓烦心事,认真抓整改落实。通过设立意见箱、入户走访、建立社区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征求百姓意见156条,并同步拉出整改清单,梳理问题31项,其中已整改13项,正在整改18项。
    社区还推出了民生事务网格一站式服务、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智能服务、社区巾帼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服务,努力办好民生“关键事”。随着问题一件件解决,党总支凝聚力更强了,群众幸福感更强了。主题教育的成果已展现在社区居民面前,大家吟唱着《东华园之歌》,感叹社区的喜人变化。居民王义俭说:“现在,咱老百姓的日子就像总书记说的那样,过得越来越好喽。”
    2.N市作为Z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试点的城市,在改造老旧小区方面探索创新,成效突出。如今N市各区一栋栋老屋旧貌换新颜,一张张幸福生活的答卷交到了百姓心坎里。
    居民是改造主力军,基层组织是核心牵引力。N市充分发挥干部在基层自治组织、街道社区(小区)的带头作用,当好先锋模范,鼓励城镇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充分达成基层自治的共识。
    贝家边小区、砖桥巷小区、茗雅苑小区曾是江北白沙街道的三大“老破小”,自2018年改造以来,通过组织引领,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已逐渐蜕变为全市破解老旧小区民生顽疾的“三大典范”。
    通过基层干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基层自治和改造工作相融合、两促进,鄞州区还结合当地的“周二夜学”、“三进三服务”、选派“第一书记”等工作,深入基层、接近百姓,确保居民诉求表达无障碍、互动联动无断档、信息反馈无拖延,增强小区自治管理和自我更新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改造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业主对改造成果存在疑虑的情况。对此,各地基层干部的榜样示范作用不可小觑,他们积极带头响应,以榜样的力量带动整个小区居民的改造积极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不仅认定条件专业,而且审批手续繁多、群众意见不一,是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的工程项目中公认的难题。而N市在创新审批模式上下足功夫,将加装电梯定性为“特种设备安装”,合理简化建筑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繁杂流程,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开辟出了一条“快速通道”。
    N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破冰”,是2017年年底鄞州区孔雀小区首部电梯动工。短短2个月电梯就竣工投用,让受益的楼道居民兴奋不已。也让街坊邻居羡慕不已。
    紧随其后,各地老旧小区纷纷提交申请,加装电梯越来越多,审批开工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加速度”的背后,是N市的部门通办“联合审”制度的推动。原先需要17个部门总共40多个公章的审批流程,最终简化为5个部门自己内部联合审批,让电梯企业及工程队进场动工的时间大大提前。
    值得一提的是,镇海区通过各级部门和各行业单位紧密协作,实现进一步流程简化,为加装电梯再次按下“加速键”,在全市率先实现电梯加装的群众“零次跑”。
    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分散的事情集约化。2018年6月开始,镇海多部门联合,采用进小区现场勘查、进社区上门办理申请手续的办法,探索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的审批方式。
    “一接到业主有加装电梯意愿的信息,我们就会提前介入,判定其是否具备加装电梯的条件,随后做好方案、造价及费用分摊解释等工作。公示期间,街道、社区等还会做好周邻房屋业主的相关解释工作,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镇海区建设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几乎所有城市都会面临同一道难题: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注入,那么改造资金从何而来?如何分摊更合理?又该如何保障小区“养老金”的来源?N市从未停止对这些问题的探索。
    基于“共同缔造”的理念,政府补贴加业主自筹的模式,是N市开展各类项目改造时较为普遍采用的。但并非止于此,当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资金多元化筹措,达到共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也已成为各地的共识。
    江北区与多家国企深度对接和协调,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的同时,为改造和更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尽显各自的社会责任感。例如,该区中马街道槐树公寓改造时,国家电网投入500万元更新母线、配电房等所有电力设备;自来水公司出资50余万元全面更换小区内的主供水管道等。
    “我们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老旧小区改造注入多方面的动能。”镇海区建设与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比起筹资改造整治,巩固改造效果和提高后续管理服务水平,是老旧小区改造所面临的更大挑战。在物业费难收、物业服务水平跟不上这一“恶性循环”问题上,N市海曙区却走出了一条“以质定价、质价相符”的路径。    “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车辆出入有登记,物业费没白涨。”海曙梅园社区的李先生对现在的小区服务赞不绝口,这个20多年没涨过物业费的小区,2019年年初引进新的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和业委会讨论提出“年度考评”方式,让物业公司进行“阶梯式”提价,要提价就用质量说话。
    梅园社区只是一个缩影,海曙全区已有22个小区物业完成了提质提价的工作,为各地提供了宝贵经验。事实上,2018年10月N市就出台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确定最低收费标准。随后,各地通过探索及相互学习,实现物业费收缴率大幅提升。
    3.从2019年年初开始。J省新闻热线就陆续接到H市丁兰街道部分居民反映“停车难”问题的电话。为此,记者深人丁兰街道做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停了一会儿车买了两个包子就被罚,平均一个包子25元钱。”2019年4月8日,记者在丁兰街道明珠街见到了徐先生,他说自己就住在丁桥,上个月将车停在路边买了两个包子,三天后收到了“违停信息”,“我总不能买个包子还要把车停到附近商场的地下车库吧?”
    头疼的不仅仅是顾客,上周开始,明珠街沿线多家商铺店主表示“由于没有地面公共停车位,生意越发惨淡”。    记者了解到,目前丁兰街道常住人口已达17万人。沿着丁兰广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记者用了半小时转了一圈,确实一个地面停车位也没找到,大部分车辆因担心被交警贴牌,纷纷将车停到了人行道上。
    据悉,丁兰街道不设地面公共停车位,已经实实在在给周边的居民和商户带来了困扰。而这其实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老问题。2015年、2016年,当地交警部门因接到相当一批居民投诉丁桥路面违停严重,就花了大力气整治违停,还取缔了2014年前由政府、街道划定的地面停车位。此后,这一矛盾便延续至今。不断有当地居民和商户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实地调研,在丁兰街道部分道路上设置小数量、小规模的公共停车位”。
    虽然这一矛盾的背后有其历史规划的不合理,也有当下城市治堵的现实要求,但民众的停车需求同样应该得到重视。交警部门和丁兰街道对此也有过一些尝试,比如多次协调动员部分小区开放内部停车场,允许外来车辆进入临时停车;与一些综合体沟通,拿出一定车位作为公共停车位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远水解不了近渴”,何况外来车辆停到同样车位紧张的小区里的做法也难以落实。
    城市治堵、处罚违停乱停的执法行为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解决好民众停车难的问题,不能方便了管理,却困扰了民众。管理管理,不仅有管,也要有理;只有管,而没有理,就不能做到理解民众、理顺矛盾。丁兰街道停车难问题从2016年至今,依然有诸多居民在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反映,就是例证。有市民认为,“有效的管理就应该是更具人性化的管理,多从对方的角度思考,而不是简单粗暴的‘以罚代管’,更不能置之不理。”
    或许,在有关部门看来,没有地面车位只是多走几步路的小事。但现实中,往往越是小事,就越能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和水平。在解决停车难方面,H市有诸多有益的探索。而具体到丁兰街道的问题,一些好的经验仍然是值得借鉴的,比如,一些街道采取限时停车的方法,只要是在规定时间内的临时停靠,都不算违法违章,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方便民众;再比如,一些街道采取错峰停车的方式,早晚高峰一律不能停车,而其他时间段则允许停车,这也不失为一种灵活的解决办法。
    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还在于有没有用心。当下,J省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三服务”,其中一个服务就是要服务群众,要求深入了解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停车难看起来是“小事”,却关乎民众的获得感。因此,只有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解决好这一“小事”,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
    4.2019年1月24日,司机万某驾驶客车经过许广高速荆岳大桥收费站时,被许广高速交警拦下接受检查。交警在对客车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客车行李箱中有两个蛇皮袋,蛇皮袋中装有白菜、萝卜、大蒜、花生等。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拖货,青菜属于货物,客车携带货物运输就是违反规定载货,必须予以处罚。”随后向客车司机开出200元的罚单。
    这样违反常理的事情实在令司机万某无法接受。开车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因为乘客带点蔬菜回家过年而被罚款。在和交警同志交涉未果后,万某拿着手机录下视频并上传到网上,从而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在荆岳大桥处,一位大巴车司机指着放在行李箱内的萝卜、白菜等物品称:“乘客带的萝卜、白菜,就这两袋,罚了两百块,说是因为带货物。”另一段视频中,执法民警对大巴车司机说:“下面是放行李的地方,法律规定就是不能带货,青菜属于货物。”
    那么交警以客车违规载货为由对其进行罚款的行为,究竟合不合理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客车违反规定载货,交警是可以对其进行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许广高速交警也是依据这一条法律规定对客车司机万某进行罚款。
    但这其中存在两个问题。首先,白菜、萝卜、大蒜等蔬菜算货物吗?在我们的理解中,货物是指用来买卖的、难以携带的物品,普通车辆携带货物会影响车的性能,所以法律才对此作出限制——“客车不得违规载货”。但携带蔬菜的乘客只是带了两袋作为特产回家过年自用,既不用于销售,也不影响客车的安全,那么将其认定为货物就不太合理了。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客车载货做了专门的规定。根据法条规定,客车载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不能超出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第二,客车除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有网友指出,即便将乘客的蔬菜认定为货物,但是从被处罚人提供的视频来看,这些物品并未超出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且是从内置行李箱中取出的,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对其进行罚款的法律依据又何在?网友要求许广高速交警对此做出解释。
    1月26日,记者致电许广高速交警,他们称此事正在调查中。
    27日凌晨,许广高速交警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总队执法督察大队核查,对万某交通违法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处罚失当。总队启动内部执法监督程序,决定:依法撤销处罚决定:暂停相关民警执法工作并开展调查;责成监利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虽进行了问责追责,但网友对此还是颇有争议:如此情理、法理原本都十分简单明了的案件,相关执法民警何以执意悖理而为?以这种不接地气的认知和理解,“执法为民”的理念如何能落实到“时刻把群众冷暖疾苦放存心上”?
    5.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指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群众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一件件民生“小事”,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却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具体需求,一头连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大局,是构成国家“大事”的“骨架”。如果这些民生“小事”解决不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就无法保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无从谈起。
    凡是事涉民生福祉,就是“实实在在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一些看似“小事”的民生问题,作出一次又一次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解决之道并作出强力部署,彰显了对人民真切质朴的情感。从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关切和连续不断的部署中,我们看到的是党“作于细”而“成其大”的治国方略,作于细,就是要把民生“小事”做实做细;成其大,就是要以做好种种民生“小事”来成就国家“大事”。
    党的大事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谋幸福、谋复兴,其实就建立在改善衣、食、住、行等一系列民生“小事”之上,体现在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参考给定资料,围绕“民生‘小事’和国家‘大事’”,联系实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
    (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合理,结构清晰,语言流畅;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符合文体要求;
    (4)字数800~1000字。

选项

答案 以民生“小事”成国家“大事” 从“厕所革命”到垃圾分类,从青少年视力保护到养老院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这些民生“小事”放在心上。但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难、居民停车难等“小问题”依旧困扰民众。民生“小事”是构成国家“大事”的“骨架”。只有做好群众关心的每一件民生“小事”,才能成就国家大事业,开辟新未来。 民生“小事”牵系人民群众幸福。人民的幸福感,存在于一件件民生小事中,可是部分地区依旧对这些小事重视不足。丁兰街道为整治违停和城市拥堵而取缔地面停车位的做法给民众带来困扰,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去解决,而是以罚代管,如此执法行为使当地民众怨声载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政府执法若都如丁兰街道般忽视“停车难”这种“小事”,这一目标便难以实现。我们只有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做好,才能让人民的幸福感得以提升。 民生“小事”反映政府服务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顺应了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期待。但现实是,部分政府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忽视群众利益和需求,令群众的期待落空。许广高速执法民警将乘客过年回家所带蔬菜认定为货物,并作出罚款处罚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使得网友质疑其专业能力,这一做法不仅损害了司机利益,而且影响了政府形象。政府要始终坚持为民初心,将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放在首位,做好“小事”,提升自身管理服务水平。 民生“小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习近平总书记道出了民生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可以看到,实行垃圾分类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推行“厕所革命”。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注重养老、健康问题,又培育出旅游养老产业、健身休闲产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都建立在做好民生“小事”的基础之上。为此,我们要做实做细民生“小事”,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老子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群众身边的“小事”,关系着国家发展宏伟蓝图的绘就。我们只有做好群众关心的“小事情”,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困难”,才能让人民获得幸福感,让国家繁荣富强的“骨架”更加结实、牢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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