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到甲市乙区的某饭店吃饭,酒后闹事,砸坏店内物品。店主张某要求薛某赔偿损失1000元,薛某不仅加以拒绝,还打伤了服务员吴某。辖区派出所民警钱某等接警后赶到现场,制止了打砸行为,并将薛某带至派出所醒酒。第二天公安机关决定对薛某作出行政拘留10、罚款500元

admin2015-10-23  35

问题 薛某到甲市乙区的某饭店吃饭,酒后闹事,砸坏店内物品。店主张某要求薛某赔偿损失1000元,薛某不仅加以拒绝,还打伤了服务员吴某。辖区派出所民警钱某等接警后赶到现场,制止了打砸行为,并将薛某带至派出所醒酒。第二天公安机关决定对薛某作出行政拘留10、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薛某对此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其主要理由是,办案民警钱某是张某的姐夫,处罚不公。
若薛某在复议中提出的事实属实,复议机关据此撤销原行政行为的理由是(    )。

选项 A、违反法定程序
B、适用依据错误
C、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D、滥用职权

答案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第3项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没有就张某与薛某之间的纠纷先进行调解,直接作出行政处罚,而且钱某作为张某的姐夫,其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不符合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程序。所以,如果薛某提出的是事实,则对他的处罚不符合法定程序,复议机关可以此为理由撤销原行政行为。故本题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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