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的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的7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未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张某不幸去世,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张某的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的7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未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张某不幸去世,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admin
2016-01-15
37
问题
张某的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的7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未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张某不幸去世,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选项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裁定执行回转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本案属于身份关系案件中,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形,所以应当终结执行。同时注意,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e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本规定中,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53题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哪些职能?()
罗伯特是一运输企业合伙人之一。因生意很兴隆,罗伯特便和妻子在附近又开了一家运输企业,主要由其妻照管。罗伯特经常将客人介绍到自家开的运输企业去,并骗客人说两家是连锁店。依我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罗伯特是否可以这样做?()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5题)
长兴公司拖欠明远公司货款10万元,明远公司多次追讨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长兴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付款。长兴公司以书甲形式提出原告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88000元,另外12000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并不代表自己的最高绘画水平,不同意送展。张某遂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
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l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2题)
随机试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企业经济业务的内容,总分类会计科目共有
外关穴的主治有
CT用X线管的突出特点是
某多层砖混住宅土方工程:1.土壤类别为三类土;基础为砖大放脚带形基础;垫层宽度为920mm;挖土深度为1.8m,弃土运距4km;挖土总长度1500m。2.投标人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和施工图样确定施工方案。基础挖土工作面宽度各边为0.25m,放坡
2003年世界钢材消耗量为多少亿吨?()根据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社会保障中最大项目的支出是()。
某省调查城镇交通状况,得到现有城镇道路统计表,表中列出了每条道路直接连通的城镇。省政府“畅通工程”的目标是使全省任何两个城镇间都可以实现交通(但不一定有直接的道路相连,只要互相间接通过道路即可),并要求增设的道路条数为最少,要解决这个问题,问:可用什么
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终结的标志是()
Psychologiststakecontrastiveviewsofhowexternalrewards,from【C1】______praisetocoldcash,affectmotivationandcreativit
A、 B、 C、 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