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甲市“万路通”快递公司的员工张某在快递仓库门口装卸一个快递包裹时,看到该包裹有不明液体渗出并伴有刺激性气味,遂决定对该包裹进行检查,发现包裹内有12个大小相同的玻璃酒瓶,并散发浓烈的汽油和酒精气味;在酒瓶中间还有一个疑似爆炸装置,告知公司负责人孙某,

admin2020-12-19  61

问题 某日,甲市“万路通”快递公司的员工张某在快递仓库门口装卸一个快递包裹时,看到该包裹有不明液体渗出并伴有刺激性气味,遂决定对该包裹进行检查,发现包裹内有12个大小相同的玻璃酒瓶,并散发浓烈的汽油和酒精气味;在酒瓶中间还有一个疑似爆炸装置,告知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随即报警。
经查,李某系丁市“快快达”快递公司老板,伙同朋友贾某,制作“邮包炸弹”破坏甲市“万路通”快递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安机关立案后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全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但是,同案犯罪嫌疑人贾某一直在逃。公安机关对该案的下一步做法是(    )。(单选)

选项 A、中止侦查
B、补充侦查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公安机关应当终结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A项,无法律依据。
B项,补充侦查主要针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
C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2018年10月26日的修正案将该条改为第163条)。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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