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卷三—35,单)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卷三—35,单)
admin
2014-02-25
39
问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卷三—35,单)
选项
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
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
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仲裁。
(1)关于调解中调解书是否能换成判决书或者裁决书的问题,《法院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据《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调解中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据此,A项正确。
(2)关于审理和裁决的范围,民事诉讼与仲裁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就民事诉讼而言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据此,B项错误。
(3)关于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可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并不能申请重新仲裁。因此C项错误。但相关法条对于重新仲裁的规定确实存在:一是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8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只有在此两种情形下,才可能重新仲裁。显然题干所述当事人不服裁决申请重新仲裁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
(4)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此外《民事诉讼法》中未规定判决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况,D项显然错误。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d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新华钢厂以华泰贸易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泰贸易公司支付所拖欠的钢材款120万元,并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对华泰贸易公司的两辆奔驰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后来人民法院发现,华泰贸易公司在向甲银行贷款100万元时已将这两辆奔驰汽车抵押给甲银行。则下列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甲将自家的一套住房卖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应于2007年4月7日交纳房款80万元,甲应当最迟在6月7日和乙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乙依照合同约定向甲交纳了80万元购房款。在2007年5月,丙向甲提出购买该房屋的要约,价款为120万元,甲欣然接
甲企业向乙和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和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丁再将汇票质押给戊,并因其债务不能偿还而由戊取得票据权利,戊在汇票到期时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而拒绝付款
2003年7月9日,某单位就其生产设备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2年的足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80万元。同年10月6日,该单位又就该设备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2年的足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同样为80万元。2004年5月10日,该单位生产设备因意外火灾而毁损,其损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目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关于颈部CTA扫描技术的叙述,错误的是
Withanappropriaterelativepronounorrelativeadverb:Thisistheveryplace_______I’mwishingtolivein.
男性患者,45岁。四肢无力3d。病前半月患感冒:查体:四肢肌力3级,肌张力低,腱反射减弱,病理征阴性。Fisher综合征表现为
患者,女,30岁。妊高征应用硫酸镁治疗,出现膝反射消失,呼吸浅而慢,每分钟10次,此患者除立即停药外应给予的药液是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读我国某河流的年径流量变化曲线图,完成问题。该河流所处的地区可能是()。
-1/6
WeightWorriesMayStartEarlyforSlimWomenThereisarangeofreasonswhythinwomenthinkthey’retooheavy,butthedistor
Computersmayonedayturnnightintoday—withgoodold,naturalsunlight.Colossalcomputer-controlledmirrors,thousands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