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dmin2016-01-27  53

问题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选项 A、初步感受汉字的字形美
B、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C、能用毛笔书写楷体.在书写过程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D、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答案D

解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的要求是:(1)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学会用多种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 500个左右;(2)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3)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4)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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