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食用盐2箱,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3390元,另收取包装费226元。 (2)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60元,当期随同销售化妆品而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

admin2022-06-13  34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食用盐2箱,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3390元,另收取包装费226元。
(2)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60元,当期随同销售化妆品而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0元,合同约定的期限为4个月。
(3)出租一批包装物,取得包装物租金收入(不含税)6000元。
(4)将乙产品生产技术转让,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12000元。
(5)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2900元。
(6)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支付不含税运费5000元,从税务机关取得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50元。
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2438.57-450=1988.57(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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