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9-20
36
问题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在国外雇用阴某到中国境内实施杀人行为,我国对甲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越南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美国的甲一怒之下杀死了伊朗的乙。对甲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丙将英国航空器劫持到日本,我国对丙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答案
B,D
解析
在A项中,甲和阴某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既然实行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那么我国对甲的行为就具有管辖权。应当排除A项。在B项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都没有发生在我国境内,不适用属地管辖;行为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属人管辖;被害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保护管辖;故意杀人不是国际条约中规定的适用普遍管辖的情形。所以,B项是正确的。在C项中,根据国际条约,劫持航空器的,属于普通管辖的情形,故我国有管辖权。故应当排除C项。在D项中,适用保护管辖的,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犯罪地法律也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以,D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Y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材料一:甲被邻居马某因琐事殴打,便伺机报复。某日,甲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叫自己13岁的儿子乙和15岁的侄子丙去打死马某的女儿。乙和丙听了甲的怂恿,一人拿
在我国注册登记、悬挂我国国旗的由日本人经营的一艘远洋客轮,停泊在法国马赛港时发生一起案件,船员甲(中国人),在甲板上散步时,被英国人乙开枪打死.我国对此案件()。
村民甲因外出打工,将自己的一头水牛委托乙照料,乙因儿子结婚急需用钱,遂将该水牛以自己的名义卖给邻村的丙。双方约定,3日后付款取牛。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情形中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请分析:债权转移的效力?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杨某家中饲养了三头耕牛,因有一头牛在农忙季节闲置不用,遂于2004年8月出租给同村农民李某,双方口头约定租期2年,每年租金为200元。在李某租用该耕牛10天以后.耕牛突然走失,李某寻找一天无果。8月10日双方协商,如果李某1个月内不能找回耕牛,则由李某赔偿
简述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试说明:对“携带凶器抢夺”案件认定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随机试题
严重的精索静脉曲张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对建设用地管理方式实行了重大变革,即以()的方式代替了过去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
梁与柱的连接如图,钢材为Q235A·F(A3F),采用B级螺栓连接,螺栓直径d=20mm,孔径d0=20.5mm。
关于评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3个月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斯金纳认为“教育就是塑造行为”,复杂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塑造而获得。()
【2013广州NO.17】因为电子书的盛行,顾客改变了消费习惯,很多书店经营困难。但书店通过卖书还能赚钱,是因为书店不只是一个卖书的地方,还能提供面对面的交流。只有面对面的交流,才是真正的交流,才能不断增进人情。以下不符合上述文字意思的是:
某模拟信号的最高频率为2kHz,对其采样后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网络中传输。若不考虑噪声及其衰减,在接收端能够不失真地重建该模拟信号,则采样的频率可能为(33)。
TheTiniestElectricMotorintheWorld1.Scientistsrecentlymadepublicthetiniestelectricmotoreverbuilt.Youcouldstuf
I’mgoingtotakethebus______(save)mone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