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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25周岁)生意上亏钱,乙(17周岁)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15周岁),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丙将钱某的10岁小孩丁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丁,甲通
甲(25周岁)生意上亏钱,乙(17周岁)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15周岁),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丙将钱某的10岁小孩丁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丁,甲通
admin
2022-04-21
22
问题
甲(25周岁)生意上亏钱,乙(17周岁)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15周岁),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丙将钱某的10岁小孩丁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丁,甲通知乙行动。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第二天,丁哭闹不止要离开。丙恐被人发觉,急忙用手捂住丁的口鼻。由于梧得太紧,几分钟后丁就停止了呼吸。丙大惊,告知了甲、乙。三人决定逃往外地。与此同时,钱某报警。三人被抓获。甲在看守所供述了乙单独实施的一起抢劫且杀害被害人的案件,经查证属实。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对其量刑时应注意哪些情节?
选项
答案
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丙以为是在帮助甲索债,因此其行为是非法拘禁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在非法拘禁中致人死亡的,仍然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丙是过失导致丁死亡的,不是故意使用暴力导致丁死亡的,因此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仅构成非法拘禁罪。丙不满16周岁,不能对非法拘禁罪负责,所以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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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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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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