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A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项目组成员按审计计划于2018年1月5日对甲公司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要求: (1)针对审计说

admin2019-05-20  29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A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项目组成员按审计计划于2018年1月5日对甲公司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要求:
(1)针对审计说明(1)至(5),分别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或处理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审计说明(6),指出戍公司未回函的可能原因。

选项

答案针对要求(1): (1)不恰当。甲公司于2018年1月2日与乙公司完成了商品退货,甲公司不应确认该笔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A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其他程序进行调查。 (2)不恰当。应收账款的贴现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改变,甲公司不应贷记应收账款。A注册会计师应要求甲公司予以调整。 (3)恰当。 (4)不恰当。针对因“原址查无此单位”的异常函证,应当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对函证地址信息进行调查。/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虚构销售客户的情况,不应直接实施替代程序。 (5)恰当。 针对要求(2):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为戍公司不存在,戍公司没有收到询证函,戍公司收到询证函后因核对无误而不回函,戍公司虽然发现双方记载不一致但不回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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