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条分析58)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

admin2019-03-07  40

问题 (2016年法条分析58)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
    (1)何谓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

选项

答案(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公平拟约义务、提请对方注意义务、说明义务。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应当认定为“采取合理的方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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