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77,多)

admin2017-03-14  24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77,多)

选项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诉讼的管辖、审理及再审申请范围。     
①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此,《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是最典型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当被告下落不明时,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A项正确。   
②关于离婚诉讼的审理,本题涉及特殊情形处理中的诉讼终结与是否公开审判的问题。就诉讼终结而言,《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a.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b.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c.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d.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因此,选项B正确。   
③就是否公开审判而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范围,而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范围,即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判,也可以公开审判。因此.D项错误。   
④关于申请再审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离婚诉讼除了解除婚姻关系部分,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对解除婚姻关系之外的部分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因此,C项以偏概全,表述错误。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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