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16)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

admin2013-05-01  36

问题 (2012年北京.16)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

选项 A、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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