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本条规定的民事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admin2014-11-19  26

问题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本条规定的民事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选项

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①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双方债务均已届至清偿期。③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④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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