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14-06-10
39
问题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
A,B,C,D
解析
1066年征服英国后,威廉为了巩固其统治,采最措施消弱封建领主的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国王首先建立了御前会议,并从中逐渐分离出具有司法职能的财政法院、王座法院及普通诉讼法院。这些法院原来只是在伦敦的皇家维斯敏斯特教堂审理案件,后来为了加大法院的管辖范围,国王将全国分为若干个巡回区,指派法官定期到各个巡回区审理案件。这就是当时所谓的巡回审判制度。法官在各巡回区审理案件时依照王室法令有选择地选用当地的习惯,在回到维斯敏斯特教堂后,他们相互交流案件审理时对各地习惯和法律制度的适用经验,彼此承认相互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时予以适用。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全国适用的普通法。由于普通法是以判例的形式出现的,所以后人习称为判例法。可以看出来,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所以B项正确。普通法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如果不遵守这些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护,程序比权利还重要,因此被称为“程序先于权利”,所以 A项正确。普通法院存在着保护范围有限、形式僵化、救济方式单一的缺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许多无法得到普通法院公正保护的人依照历史传统直接向国王提起申诉,国王遂将其委托给大法官处理。在15世纪,英国最终成立大法官法院,也称衡平法院。大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与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规则,即根据“公平”和“正义”原则所形成的衡平法,并逐渐发展称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所以,衡平法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不足,由衡平法院(大法官法院)根据衡平原则以判例的形式逐渐发展起来的。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并且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所以C项、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J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法国公司于是在法国向某法国法院提起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反倾销,依我国《对外贸易法》和《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中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比利时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A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B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订立了进口设备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7月5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立案工作,不得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得额外增加受理条件。”下列相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从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上看,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手提贮压式水基型灭火器主要由瓶体、瓶头阀门、阀门提把、阀门压把、压力指示器、保险装置、车轮等零部件组成。()
男性,40岁。多饮、多尿、食欲减退伴体重下降4个月。体检:身高171cm,体重65kg。血糖19.2mmol/L,尿酮(+)。根据目前情况,最佳治疗方案是哪项
冬虫夏草的功效是
(2010年)“理想气体和单一热源接触做等温膨胀时,吸收的热量全部用来对外做功,”对此说法,有如下几种结论,()是正确的。
某网络计划中,工作N的持续时间为6天,最迟完成时间为第25天,该工作三项紧前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第10天、第12天和第13天,则工作N的总时差是()天。
某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年初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便向其所在市的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银行在审批此笔贷款时,要求该公司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该公司为了得到此笔贷款,指使本公司会计人员改动报表的有关数字,使该公司由亏损180万元变为盈利100万元,该公司
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加工工序的作业内容,主要有()。
教师的综合能力素养包括()。
流体智力【2012年-东北师大】【2014年-江苏师大】【2016年-浙江师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