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4-11-19  47

问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14条第l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对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情况的认识;(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3)对危害结果的认识。选项A说法正确。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包括对其行为的内容、作用的认识,一般不包括对违法性的认识,即一般来讲,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选项B、C说法正确。认识某种犯罪客体的事实情况,是成立某种犯罪故意的条件之一。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就不可能具备该种犯罪故意。因此,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淫秽的物品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否则不成立本罪。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选项D说法错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掌握的是国家秘密或情报而故意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非法提供,但倘若不知道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而提供的,可能成立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不成立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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