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关于本案证据,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关于本案证据,
admin
2020-12-29
62
问题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B、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
C、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是物证
D、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是物证
答案
B
解析
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检验后制作的。(2)制作主体不同。书证一般是由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及公民制作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办案人员或人民法院指定进行勘验的人,执行公务依法制作的一种文书。(3)反映的内容不同。书证一般是用文字、符号来表达其内容,本身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是制作人主观意志的外部表现;而勘验笔录的文字、图片记载的内容,是对物证或者现场的重新再现,其内容不能有制作人的主观意思表示,完全是一种对客观情况的如实记载。(4)能否重新制作不同。书证不能涂改,也不能重新制作,要保持其原意;而勘验笔录则不同,若记载有误或不明确,可以重新勘验,并作出新的勘验笔录。所以本题A选项中侦查机关案发后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勘验笔录,B选项中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正确,C选项中的存折是用文字、符号来表达其销赃所得具体数额。属于书证。
本题中盗窃案件中药材照片形成于案发以后,起到固定物证的作用(比如车祸现场肇事车辆、作案工具或收缴的赃物等物证无法当庭出示或没有必要搬运到庭上出示的证据,可以通过拍摄照片的形式来固定物证)是勘验检查笔录类证据,D不正确。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F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马萨是一名来华留学的甲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李某与俄罗斯公民莎娃结婚,婚后定居北京,并育有一女李莎。依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赵某在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站立,因只顾看手机而未抓扶手,在地铁紧急制动时摔倒受伤,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地铁公司在车厢内循环播放“站稳扶好”来提醒乘客,而赵某因看手机未抓扶手,故
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第62题)
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015年卷二第77题)
随机试题
男性,30岁,1年前下岗。近5个月来觉得邻居都在议论他,常不怀好意地盯着他,有时对着窗外大骂,自语、自笑,整天闭门不出,拨110电话要求保护。
“冬天是虫,夏天是草,冬虫夏草是个宝”,有调节免疫系统功能、抗肿瘤、抗疲劳、补肺益肾,止血化痰,秘精益气等多种功效的冬虫夏草,因产量少而备受市场追捧,价格也是越炒越高,动辄十几万一斤,甚至被叫做“软黄金”。冬虫夏草主产于()
以下关于药剂中灭菌注射用水的用途,最恰当的是()。
A、0.002~0.004gB、0.05~0.1gC、0.3~0.6gD、0.6~1.5gE、1~2g生马钱子的用量是()。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下列各项收入中,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收益法在估价时,适宜于下列对象()。
1980年1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肯定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主张教师不再向学生传授系统知识,而是辅导学生自学和独立作业的教学组织形式是()。
以下对C语言中联合类型数据的正确叙述是()。
Inadditiontotheestablishedenergysourcessuchasgas,coal,oilandnuclear,thereareanumberofothersourcesthatwe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