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6500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共受理了25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需要选择审查地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与比较。 本项目招标人应怎样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什么样的审查程序进行审

admin2012-12-15  30

问题 某工程建设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6500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共受理了25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需要选择审查地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与比较。
本项目招标人应怎样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什么样的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选项

答案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因此,本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按照以下审查程序,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①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②宣布资格审查纪律及审查注意事项;③资格审查委员会推举或招标人直接确定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④资格审查委员会熟悉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文件进行拆封、分类等准备;⑤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⑥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⑦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⑧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并签署资格审查报告;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⑩招标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束前注意事项,收回相关资格审查资料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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