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

admin2012-09-29  32

问题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试说明:(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2)本条规定中的“其他手段”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含义是什么?
    (4)什么是“轮奸”?
    (5)本条规定中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1)①侵犯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权利。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④主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强行与妇女性交。(2)所谓“其他手段”,是指利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无法抗拒的手段。不知抗拒或者无法抗拒的手段包括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实施奸淫,以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使妇女不知反抗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其核心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指只要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被害人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4)“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男子对同一妇女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强奸。(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行为人强奸妇女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为人对于发生严重的后果主观上有过失,如果没有过失,则行为人不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Dn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