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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甲为了自己采光便利,与乙签订合同,要求乙十年内不得加盖自己的房屋,为此甲支付了10000元。合同签订后,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2015年10月5日,乙去世,其房屋由儿子丙继承。2015年12月5日,丙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月
2010年3月3日,甲为了自己采光便利,与乙签订合同,要求乙十年内不得加盖自己的房屋,为此甲支付了10000元。合同签订后,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2015年10月5日,乙去世,其房屋由儿子丙继承。2015年12月5日,丙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月
admin
2019-07-12
12
问题
2010年3月3日,甲为了自己采光便利,与乙签订合同,要求乙十年内不得加盖自己的房屋,为此甲支付了10000元。合同签订后,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2015年10月5日,乙去世,其房屋由儿子丙继承。2015年12月5日,丙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月7日,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卖给丁。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乙的房屋上设立了什么权利?该权利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
选项
答案
甲在乙的房屋上设立了地役权。地役权是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本题中甲为了自己房屋的采光便利而限制乙的房屋高度,使用乙的房屋,是设立了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乙设立的地役权经过了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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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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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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