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风顺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络技术服务公司。2020年7月初,风顺科技拟与A公司签订一项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3.5亿元。经过谈判,双方于7月15日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意向书。 7月8日,市场出现关于风顺科技即将签署重大交易合同的
风顺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络技术服务公司。2020年7月初,风顺科技拟与A公司签订一项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3.5亿元。经过谈判,双方于7月15日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意向书。 7月8日,市场出现关于风顺科技即将签署重大交易合同的
admin
2022-05-13
33
问题
风顺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络技术服务公司。2020年7月初,风顺科技拟与A公司签订一项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3.5亿元。经过谈判,双方于7月15日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意向书。
7月8日,市场出现关于风顺科技即将签署重大交易合同的传闻。7月9日,风顺科技股票开盘即涨停,之后又一个交易日涨停。7月10日,证券交易所就股价异动向风顺科技提出问询,要求其发布澄清公告。7月10日晚间,风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无应披露之信息。7月16日,风顺科技发布临时公告,披露公司已与A公司签订重大技术服务合同合作意向书。
2020年10月底,监管机构根据举报,对风顺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立案调查,并查明如下事实:
(1)孙某系风顺科技董事长王某的表弟。2020年7月8日市场开始出现传闻后,孙某于当日向王某之妻了解情况,王妻向孙某确认风顺科技正与A公司商谈合作事宜,且签约可能性较大,孙某遂于7月9日买入风顺科技股票,并于7月15日卖出,获利30万元。
(2)投资者张某于2019年2月高价买入风顺科技股票,并一直持有。市场出现传闻后,张某担心有人以虚假信息操控股价,遂于2020年7月10日卖出所持有的全部风顺科技股票,亏损10万元。张某主张,其亏损系风顺科技虚假陈述所致。
在监管机构调查过程中,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董事会秘书郑某辩称,公司未正确披露重大技术服务合同的相关信息,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意而为,自己仅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到处罚。
投资者刘某持有风顺科技11%的股份。刘某认为风顺科技董事长王某对这场股市风波负有直接责任,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罢免王某的董事长职务。
投资者钱某自2019年3月起一直持有风顺科技股票,持股比例为0.1%。钱某认为,董事长王某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负主要责任,同时造成信息泄露,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损害了公司利益。2020年10月7日,钱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王某,遭到拒绝。次日,钱某以个人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是否具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资格?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刘某具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资格。根据规定,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题中,刘某持有风顺科技11%股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6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和丁提供保证担保,但都没有与银行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甲同他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甲自己不愿意成为股东,于是在未征得其好友乙同意的情况下,冒用乙的名义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来甲未完全履行出资,未履行出资金额1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自2012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2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1年10月8日,B公司向C银行借款1000万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
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与其他四个自然人股东一起出资设立了C股份有限公司,B公司持有60%的股份,派B公司的董事甲行使股东权益,其余四个股东各持10%的股份,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上甲与另外两个股东赞同作出以下决议,另两个股东表示反对,其中能够获得通过的是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
甲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199人,尚未公开发行或者转让过任何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是()。
随机试题
Ineverycultivatedlanguagetherearetwogreatclassesofwordswhich,takentogether,comprisethewholevocabulary.First,t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阳性的判断标准是
德国公民甲在日本将韩国公民乙撞伤,乙在中国内地起诉,依据我国国际私法规则,本案不应适用的法律有()。
粉尘是指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μm。
根据《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采用电力引爆法,装药时距工作面()m以内时,应断开电源。
【2015年淄博市】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教育起源于()。
A、 B、 C、 D、 C
主机与I/O设备传送数据时,CPU效率最低的是()。
打开工作簿文件EXCEL.XLSX。选择“职称”、“职称百分比”和“出国进修百分比”三列数据区域的内容建立“簇状柱形图”,图表标题为“师资隋况统计图”,图例位置靠上;将图插入到表A8:E24单元格区域,保存EXCEL.XLSX文件。
Itwasin1930sthatscientistsfirst______theideaoftheatombom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