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中,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dmin2021-10-15  31

问题 下列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中,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选项 A、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B、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C、签发、取得和转让无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D、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资金

答案C

解析 (1)《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选项C正确);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2)《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选项D错误);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选项A错误);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选项B错误);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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