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4-05-30  29

问题 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检察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答案A,C

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庭审中的量刑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程序意见(试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量刑程序意见(试行)》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据此,检察院对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时。既可以单独制作量刑意见书,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意见,选项A正确。
    选项B涉及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在量刑程序中的体现。《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法院依法行使其审判权时,不得被公民个人意见所左右。量刑权是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议庭应在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基础上独立对被告人进行量刑。B选项违背了法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错误。
   《量刑程序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确定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因此,选项C正确。
   《量刑程序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据此可知,辩护人有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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