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创业精神只适用于企业创立的阶段。”你认同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admin2019-06-24  31

问题 有人说,“创业精神只适用于企业创立的阶段。”你认同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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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创业精神不仅适用于新创立的企业,也适用于已创立的企业,即创业精神适用于成长的全过程。 创业是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人或一群人投入时间和资金,追求创造价值以及通过创新实现成长的机遇,而不顾当前所控制的资源如何。这一定义包含了三个重要的核心观念:追求机遇、创新、成长。创业者们通过改变、变革、改造或引入新产品或服务来寻求成长的机遇。 创业精神是指组织上下齐心协力,发挥创造力,抱着必胜的信念,甘冒风险,努力使创新设想付诸实践,最终创造价值的过程。有人说创业精神只适用于小型的和新创立的企业,这一观点是片面的,因为: (1)创业精神在企业创办之初固然必须具备,但即便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仍然需要始终保持并发扬光大这种精神。而且,创业精神也不受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等的限制。没有思考、不愿保持创业冲动的员工,不会有任何新颖的点子,必然停滞不前并趋于僵化。而由这样的员工组成的公司,也只能躺在“功劳簿”上不断重复过去,跟不上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结果只能被淘汰。唯有永葆创业的坚韧性,企业和员工才会不断克服原有的缺陷和错误,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创造出更好的产品和更多的财富,永葆活力,立于不败之地。 (2)创业精神不是乏味地承认“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只有进步才是胜利的保证”,不是“先进的应该不断变化和改进”,也不是“我们应该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有目标”,而是来自内心深处的内在的不可抑制的,甚至是原始的一种动力。 (3)创业精神不只是企业管理层及业务骨干应该具备的,所有员工都保持创业热情才是最根本的。如是,企业上下才能拧成一股绳,与时俱进,员工也才能与企业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全员的创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企业为员工创设良好的创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落实员工的主人翁地位,激发员工的创业动力。 总之,组织不论规模大小,归属哪个经济部门,创业精神始终与某些普遍适用的行为特性相关联: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创业精神的价值还以诸多不同的方式予以体现:促使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全新的经营方式以及建立更为高效的公共服务等。企业成功没有普遍适用的解决之道,他们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雄心,灵活地运用和发扬创业精神。掌握创业精神在企业中的五大运用模式(创造力、实施的能力、必胜的信念、注重价值创造、甘冒风险)有助于企业家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为他们弘扬创业精神构建了初步的框架,阐明了方法。企业应按自身特定的环境和情况予以灵活运用,同时针对不同的运用方法,还要求领导者本身及时转变自身的领导角色和领导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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