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卷一第76题)下列火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哪些符合关于修改范围的规定?

admin2018-06-28  42

问题 (2012年卷一第76题)下列火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哪些符合关于修改范围的规定?

选项 A、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B、将记载于优先权文件中,但未记载在本申请中的附图追加至本申请中
C、将说明书附图中的文字注释删除,并补人到说明书文字部分中
D、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增加局部放大图

答案C,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8-5.2.3.1“不允许的增加”中规定:“不能允许的增加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将某些不能从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认定的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和/或说明书。(2)为使公开的发明清楚或者使权利要求完整而补入不能从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信息。(3)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专利审查指南2010》2-8-5.2.2.2“对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中规定:“允许的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9)修改附图。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词语和注释,可将其补入说明书文字部分之中;修改附图中的标记使之与说明书文字部分相一致;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修改附图的阿拉伯数字编号。使每幅图使用一个编号。”故选项A、B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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