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高度低于规定要求的“低窗台”,其安全防护构造措施下列哪条有误?[2007年第111题]

admin2013-05-05  37

问题 窗台高度低于规定要求的“低窗台”,其安全防护构造措施下列哪条有误?[2007年第111题]

选项 A、公建窗台高度<0.8m,住宅窗台高度<0.9m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B、相当于护栏高度的固定窗扇,应有安全横挡窗框并用安全玻璃
C、室内外高差≤0.6m的首层低窗台可以不设栏杆
D、楼上低窗台<0.5m,防护高度距楼地面≥0.9m的窗台可设踏面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10.3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注:1.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2.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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