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7-08-18
17
问题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
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
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摄影作品所牵涉的著作权和隐私权的冲突及其解决。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归摄影师所有,因为摄影作品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构成要件为:作者为两人以上;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即对合作作品的表达形式及其创作内容达成共识;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而欣慰。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故乙为甲所拍摄的照片不是合作作品,甲不是合作作者,其无权获得报酬。据此C项说法错误。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它是一种依法受到保护的,与公共权益、社会利益无关的人格利益,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公开其个人隐私即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发表权和发行权等著作权的行使必须以他人的隐私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为前提。据此,B项和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y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大陆法系国家民法通行的观点,下列选项中,属于社团法人的有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下列选项中,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被保险人甲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乙则认为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在此情形下应()。
总部在北京的甲公司在成都设立一家分公司乙,乙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当地一家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购销合同。后因无力给付货款与丙公司发生纠纷,关于该案的判断,下列正确的是()。
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只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只股票,造成乙损失50万元,甲从中获利30万元。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甲、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6年5月起至2006年11月止。甲同时提供自己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双方另行于6月签订抵押合同,并于7月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为甲的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8月,甲将房屋出卖给戊,但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并窃取财物的,构成()。
《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根据本条回答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类型。
随机试题
对公共建筑内的避难走道进行设计,下列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还风系统的有()。
下列不属于计算机病毒特征的是____________。
按引起烧伤的原因分类,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男性,38岁,上腹部疼痛6年,多发生于餐前半小时,伴有反酸、嗳气,服用抗酸剂后疼痛可缓解。可疑急性肠炎时,应首先进行哪种检查
有利于腹膜炎渗液流至盆腔,减少毒素吸收的护理措施是
氢氯噻嗪属于
1999年张某在某市开设了三家名称各异的房地产经纪门店,到2002年门店数量已经达到15家。2004年张某决定:①把门店的名称和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名称定为甲经纪机构;②大量招聘新员工;③在未来10年里,大量兼并其他经纪机构,实现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④建立
对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做出预测,根据预测的结果制定出平衡供需的计划。这是()。
【程序说明】程序功能是若输入的N值为5,则输出结果如下:1111211331146
建立一个稳固的家庭不公可以为未来的成功打下基础,而且会赋予生活列深刻的意义。(notonly...b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