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专升本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
admin
2019-10-10
46
问题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
选项
A、鸭子身上取下的鸭绒
B、过春节时发给职工的年终奖
C、股息
D、给员工发的工资
答案
C
解析
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是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孳息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母牛所生的牛犊,果树上所产出的果实,土地上所生产的粮食,都为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例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即为法定孳息。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须依一定的法律关系才能取得,而在此法律关系中,有权取得孳息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后者是基于物的天性所得,取得人并不以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为前提。法定孳息一般只能为必须履行相应义务的人取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xEG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0
民法
成考专升本
相关试题推荐
豆科植物与根瘤菌的关系是()。
泛群系是()群落分类的最大单位。
下列选项中,塑造了吴琼花这一形象的中国舞剧是
民间工艺是指人们为了适应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并以手工生产为主的一种工艺美术品,如()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由丙担任保证人。甲与丙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合同中并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履行期满,乙违约。甲于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拒绝。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陈某向杨某借款65000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并约定月利率为3‰。李某为陈某作担保,约定“如陈某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李某又将其店面一间抵押给杨某,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合同成立后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李某去世;李某膝下仅有一子。
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李军是个体运输户,2002年5月在运输过程中不幸坠入山谷而车毁人亡,妻子徐小英得知消息后上吊自杀,留下一12岁儿子李明明,村委会在处理丧事后,对其财产和债务作了清查,其财产有:房屋一栋,价值10000元,现金500元,家庭用具和其他财产约5000元,共计1
要约不失效的情形为()。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向要约人做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
随机试题
陈老师在教“角的度量”一课时,展示了三个不同倾角的滑梯的图片,问学生更喜欢哪个滑梯,进而引出教学内容。这种导入方式属于()。
我国细菌性痢疾主要流行菌群是
设=2f(x)-4,且f(0)=2,则f(x)是()。
培训与开发是否带来了受训人员行为上的改变,以及受训人员把所学的运用到工作上的程度。这个水平的评估指的是()。
下列资产分类或转换的会计处理中,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有()。(2015年)
个体的沟通风格不包括()。[2012年11月三级真题;2008年11月四级真题]
微机:电脑桌:办公室
ImportantNote:ApplicationforadmissiontotheGraduateSchoolatthisuniversitymustbemadeonformsprovidedbytheD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国务院的表述,正确的有()(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53题)
【26】【4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