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6-04-14  53

问题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
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
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基本分类,英美法系则分为公法和私法
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两大法系的区别。大陆法系主要是对法条进行三段论式的运用,将一般的规则运用于具体的案件,是为演绎思维的运用;英美法系则需要从先例中归纳出一般性的法律依据,因此主要运用归纳思维,A选项错误。大陆法系从立法到司法都更注重“官方”的主动作用,即官方立法,官方运用,故多采取职权主义;相对地,英美法系则强调法官在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之间的抗辩过程中共同寻找法律,因此为当事人主义,B选项错误。大陆法系官方主动立法,公私更为分明,所以有公法、私法之分;英美法系遵循先例判案,故而只有判例法(普通法)和作为护航的衡平法之分,C选项错误。大陆法系的别名之一是法典法系,源于其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则开始是判例为主,后来也将判例编纂成制定法,故两者都是,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vmUFFFM
0

最新回复(0)